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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海網海口7月10日消息(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許平飛 黃炯鋒)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,欠錢那麼久了,我一心急就抓了他,很後悔。”一個站在法庭被告席的男人悔恨地為自己做最後陳述。7月10日,南海網記者獲悉,萬寧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,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。
  2013年8月間,被害人陳某向被告人李某和文某(在逃,另案處理)兩人各借款人民幣2000元。借款期限屆滿時,陳某未償還借款。當文某於2013年12月24日凌晨1時許發現陳某在萬寧市萬城鎮活動時,便將其控制在萬城鎮萬隆街某賓館506房,並與在海口市的被告人李某電話聯繫。之後,文某等人強行將陳某帶到海口市海秀路某賓館房間。在這期間里,李某、文某對陳某採取了毆打及脫光其衣服讓其洗冷水澡的方式促其還債。當天18時許,李某、翁某(另案處理)將陳某再次帶回萬寧市萬城鎮萬隆街某賓館506房,直至19日11時許,才被公安民警解救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公民在發生債權債務等民事糾紛時,應當通過合法途徑解決。但是被告人李某在向債務人追討債務中,漠視國家法律,竟然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債務人、限制債務人的人身自由長達三十四小時,其行為已構成了非法拘禁罪,期間還毆打了被害人並脫光被害人衣服讓其洗冷水澡,應當從重處罰。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。  (原標題:萬寧男子為討債 非法拘禁毆打他人獲刑七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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